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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30 10:03 字体:[]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遵义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遵义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s://dsj.zunyi.gov.cn/zwgk_5901859/zfxxgk_5901860/zfxxgknb_5901879/)。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遵义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联系(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市级新行政中心2号楼4楼,邮编:563000,电话:0851-27616560)

一、总体情况

2025,市大数据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1851条。内容主要包括全国要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等。其中: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630条,“遵义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21条。

(二)依申请公开

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及时更新重要政策信息,回应公众关切问题,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审批制度,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健全完善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机制,确保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坚持以局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科学设置并按要求调整门户网站栏目,主动公开部门信息,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更新内容,为公众查询获取大数据有关信息提供渠道。常态化开展网站日常监测,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修改完善,确保网站正常运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

局党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年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调度。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读网巡网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责任明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针对性不强,部分公开信息与群众需求契合度不高。二是信息公开时限、范围界定不准,依法申请公开流程掌握不熟练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深化大数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的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