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遵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相关决策部署,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紧紧围绕《遵义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
市科技与大数据局把法治建设作为推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切实加强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内设科室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科专门负责法治工作,配备了工作人员,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队伍保障。局党组会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有关部署精神,制定印发了《市科技与大数据局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市科技与大数据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搭建起了法治政府工作框架。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班子年终述职述廉报告。
(二)持续完善领域制度,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印发了《遵义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扩大了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起草了《遵义市进一步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持续给高校、科研院所松绑,增强科技创新活力。二是加强大数据领域制度建设。围绕数字政府“干什么、怎么干”,加强工作谋划和系统设计,不断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力争使各项工作于法有据。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在全市实施政务信息化工作“四变四统”新机制,变分散规划为统一规划、变分散建设为统一建设、变政府直接投资为统一购买服务、变分散资金保障为统筹资金保障,完善提升数据汇聚共享应用,加快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化,制定印发了《遵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有效促进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规范发展。坚持计划环节抓统筹、评审环节抓规范,实现建设项目统筹规划,财政资金统筹调度,场景应用建设不断丰富。建成宏观经济数据库、智慧民政信息管理平台、违法建设监测信息平台等一批典型场景应用。
(三)推进依法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加强
一是规范内部管理。制定印发了《市科技与大数据局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流程》《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公众参与、备案等工作的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文件质量不断提高。2023年共起草发布规范性文件2件,均已完成备案。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核。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专题讲座,为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查以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市级公职律师统筹调配工作要求,积极对接调配的公职律师,完善聘用相关手续,为法治工作保驾护航。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规范性文件等100%开展合法性审核,2023年出具法律意见书80余件,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三是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清理2016年-2023年制定发布的政策、文件、协议等,对规范性文件、战略合作协议等重要文稿进行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共对6个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均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情形。四是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政策、项目等,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建议,或者邀请相关人士参与专题讨论,充分听取相关群体意见建议。四是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完善遵义市科技专家库,进一步健全专家论证、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严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共同决策,确保重大决策程序到位、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政务公开不断规范
一是完善权责清单。加大权责事项的政务公开力度,在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官网新增“权责清单”栏目,梳理、完善本单位2023年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发布2023年权力运行流程图。二是转发公布行政自由裁量权。贵州省科技厅制定印发了《贵州省科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贵州省科技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根据相关要求,我市严格落实执行,及时向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转发相关规定,规范全市科技部门行政处罚行为以及行政许可行为。三是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完善了权责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工作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2023年共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人员审批37人次,完成合同登记1470份,完成合同成交总金额74.68亿元,其中技术交易额达到26.37亿元。梳理为市场主体减负、助力的措施,完善政策兑现服务事项,共上架惠企事项9项,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惠企政策兑现106项,兑现金额825万元。实现R&D后补助惠企政策兑现100项230万元。四是其他事项。我局无行政应诉案件,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五)完善“互联网+监管”,积极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一是持续优化利企便民数字化应用。按照“市民服务总入口”定位,谋划打造了“i遵义”城市综合服务平台,布局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惠企服务、畅游遵义、健康服务、遵义卖场等6大专区,已接入高频服务事项224个,下载用户突破2.1万人,访问量28万余次。二是推动社会治理智能化。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搭建城市管理监测预警场景应用,实现对人行道违章停车等59类行为的智能监测。2023年交通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交通运输数据资源共享化、行业管理规范化、出行信息服务一体化,已整合接入公交、出租、网约、客运等交通行业数据。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意识不断提升
一是多形式学法普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组织开展学习研讨2次。制定印发了《市科技与大数据局2023年学法普法工作计划》《市科技与大数据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等文件,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集中学法,专题讲座专家带领学法,法宣云平台、贵州网院、学习强国全面学法,旁听庭审案件等方式开展案例学法。2023年党组会集中学法9次,职工会集中学法18次,宪法专题讲座1次,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宣传日、宪法宣传月、5.17电信日等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广泛宣传民法典、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2023年干部职工在法宣云平台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平均成绩94.89分,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庭审案件2件。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明显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有所提高,促进了科技与大数据事业健康高效发展。二是大力开展普法进社区走企业。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制定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全面履行普法责任。以“千企面对面”等活动为抓手,通过走访企业,同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向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志愿者到帮扶社区发放《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应知应会手册。通过社区挂帮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宣传格局。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上还有差距,学用结合不够。法治思维还需要进一步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强。
二是对科技创新、大数据领域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还需要加大,企业群众对相关法规学习了解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日常普法工作大多数以发宣传单、宣传手册的形式去普及,开展学法用法大多以观看视频、会议学习等方式开展。
三是法治政府人才队伍建设还需加强。绝大部门干部职工非法律专业,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解读不深、不全,在执法用法时有时存在不精准、不到位的情况。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贯彻落实《遵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紧扣遵义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方向继续前进。二是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对各项工作制度体系的研究,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三是创新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水平。继续强化科技与大数据政策宣讲培训,常态化开展法治知识应知应会学习,加强法治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设氛围。四是深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持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能力,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确保决策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不断提升行政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抓好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做好政策解读。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事前、事中、事后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为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